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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性质是如何的

2023.06.24 婚姻家庭 151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1、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性质是侵权民事责任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的侵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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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报告编号:NO.2023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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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彪

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

赵彪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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