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不可以,除非当事人愿意分。离婚时要进行分割的是共同财产,首先由夫妻双方共同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下列财产确定为夫妻个人财产:(1)任何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已取得的财产权利;(2)婚后夫妻一方从事职业、业余爱好等专用财产,如书籍、工具等;(3)婚后夫妻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福利财产等。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一般夫妻离婚个人财产不进行处理。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依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但如果夫妻之间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进行处理。
公司法人与个人资产的区分:公司财产是指公司的运营资产,不属于企业法人个人拥有,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的财产是其自己的财产,如果公司注册资本虚假,那么由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处罚,要求其在一定时间内补足相应款项。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时个人财产一般是不可以分割的,离婚分割的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的权利不因婚姻关系的改变而改变,所以离婚时,不能分割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