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室财产分割原则一、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收益中,哪些属于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一)项规定的“应当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投资收益”答:由于司法解释(二)对“投资收益”的概念并无明确界定,在诉讼中,对于当事人主张的所谓“

离婚时候一方如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属于生活苦难人员,另外一方要对其进行帮助,换句话说就是如离婚后一方无经济能力租赁房屋的,仍可以居住在离婚前的房屋内。

华律网小编离婚时房产分割的原则和方法 1.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 2.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处理: ①父母

华律网小编1.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 2.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处理: ①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

导读:离婚时的房产分割必须按照一定的标准来判定。主要会运用在走法律途径来决定房产分割的情形。那么离婚时房产要怎么分割呢?其遵循的原则有以下几点:1、自愿协商的原则我国《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