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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怎么处理

2022.12.09 婚姻家庭 1379人浏览举报
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3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报告编号:NO.2022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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