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婚姻家庭 > 离婚如何给孩子抚养费

离婚如何给孩子抚养费

2021.09.24 婚姻家庭 1188人浏览举报
解析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报告编号:NO.2021092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顾斌

河北宾鸿律师事务所

顾斌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 20999

    精选解答
  • 30442916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
    在 2024 年,离婚孩子抚养费的标准通常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至 30%的比例给付。
  • 离婚协议给孩子抚养费吗
    离婚协议给孩子抚养费吗?离婚协议能约定给孩子抚养费,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不因离婚消除。夫妻可在协议里约定抚养费相关事宜,约定不支付也有约束力,但子女必要时可提合理要求。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可补充协议或诉讼解决。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
    通常,每月有稳定收入者,抚养费可按照其月收入20%-30%计算;若需兼顾多名子女,抚养费可以适度增加,但不能超过月收入50%。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家庭,抚养费则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考上述比例来定。如有特殊情况,抚养费比例可相应调整。具体内容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 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的
    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的?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有规定。金额上,有固定收入按月总收入20%-30%,负担两孩以上不超50%,无固定收入参照确定,特殊情况可调整;给付有定期、一次性、以物折抵三种,确定时要综合考虑多因素,必要时子女可要求增加。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离婚孩子怎么给抚养费
    离婚孩子怎么给抚养费?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给付有相关规定。费用数额依子女需求、父母负担和当地水平定,有固定或无固定收入有不同比例。给付方式分定期、一次性,还可用财物折抵。期限一般到18岁,有正当理由可变更。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离婚孩子的抚养费孩子半岁
    你好,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
  •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
    如果对方有固定收入,一般是月收入的20%—30%,没有固定收入,一般结合当地生活水平,收入状况由法官酌定
  • 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
    您好,根据你刚刚的咨询问题,如果婚姻当中存在小孩抚养问题,在离婚当中,对于小孩的抚养费的问题,一般来说法院判决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离婚孩子抚养费
    你好,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离婚孩子抚养费
    抚养费一般是未抚养孩子一方月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具体抚养费的确定要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及孩子可能的实际生活花费来确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