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目前离婚一般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若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则无需再向法院起诉离婚。若夫妻双方无法通过协议方式离婚,或夫妻一方决定直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则夫妻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案件通常是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说,被告在哪里住,就去哪里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到被告经常居住地起诉,如果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被告又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由原告起诉时被告的居住地法院管辖。
离婚在哪里起诉可参照下列内容:依照中国民事诉讼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夫妻一方(一方为正确内容)在外地超过一年,而原告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2、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离婚在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办理。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前往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办理。因为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离婚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但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服刑的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等等。
一般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如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一年以上,则由原告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如一方外出打工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原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