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离婚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条件有这些:1、女方患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2、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3、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4、无其他子女,而女方有其他子女的等等。
1、女方患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2、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3、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4、无其他子女,而女方有其他子女的等等。
夫妻离婚对孩子的抚养权有争议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人民法院一般会根据最有利于孩子成长和身心健康的原则确定抚养权。一方想要争取抚养权的,需要尽可能地提供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证据。
离婚,男方也有权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是协议离婚,男方可以主动提出抚养子女,和女方协商解决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果协议不成,在提起离婚诉讼或者应诉的时候,男方若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则尽量收集自己孩子更有利孩子健康成长的证据(比如子女长期跟随。
男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条件:1、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2、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3、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4、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
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3、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男方怎么争取抚养权: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男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孩子的抚养权男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争取。若双方可以协商,可以签订抚养协议,约定抚养权归属;若为诉讼离婚,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必须提供女方不适宜抚养的条件证据、子女在两周岁以上的可以提供自身适宜抚养的证明,例如:经济条件良好、子女长期随父亲生活等。
有下列情形,男方在离婚中可以争取抚养权:1、男方应当证明孩子跟随其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2、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3、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4、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