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1、
离婚不能分割孩子名下财产。
2、
财产分割的原则是,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协议优先,协议不成的,由人民
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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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与权利及临时生活照料措施】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 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履行职责的原则与要求】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报告编号:NO.2023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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