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要看是否是属于共同债务了。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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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30日 21点42分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因此若女方生活困难,你又有能力的情况下可以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但这个只是适当,并不要求一直给付。
如果是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实施家庭暴力的话需要赔偿精神损失费。
那要看借的钱你是否知道,借钱干什么用了,如果是共同债务当然要两个人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