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公婆不一定还有居住权。公婆对儿媳名下的房子不直接享有居住权,但在与儿媳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完成登记的情况下可以对儿媳该房享有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
如果拥有房屋的所有权,无论离家出走多少年都是依然属于房屋的主人。居住权属于新出台法律的概念,在2021年1月1日生效,按照相关规定,只要办理了登记,离家出走依然不影响居住权。
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而按照居住权合同约定,对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除当事人直接另有约定的,居住权一般无偿设立。此外,设立居住权应当申请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如果拥有房屋的所有权,无论离家出走多少年都是依然属于房屋的主人。居住权属于新出台法律中的概念,在2021年1月1日生效,按照相关规定,只要办理了登记,离家出走依然不影响居住权。
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而按照居住权合同约定,对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除当事人直接另有约定的,居住权一般无偿设立。此外,设立居住权应当申请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而按照居住权合同约定,对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除当事人直接另有约定的,居住权一般无偿设立。此外,设立居住权应当申请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民法典规定,遗嘱如果设立了居住权的,当事人享有居住权。如果房屋本身设立了居住权的,在居住权期限内,订立遗嘱不影响居住权效力。
确认居住权可以根据书面合同以及看是否登记。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购买居住权的房子拆迁,居住权人可以获得搬迁以及临时安置的补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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