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后互婚,重新建立婚姻关系。双方再次面临离婚,与普通离婚手续相同。办理离婚手续有两种途径,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或者通过法院起诉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双方都同意,并就离婚涉及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离婚协议书。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复婚,应通过办理恢复结婚登记手续重新恢复夫妻关系。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按照婚姻登记的程序办理。
首先当事人需要准备好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身份证明、所在单位和村(居)委会或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然后双方需亲自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户口证明。
男女双方离婚后,又想要恢复婚姻关系,就需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
申请复婚和申请结婚的手续差不多,如下:(一)申请。(二)填写声明书。(三)签名。(四)审核登记。(五)复婚登记证。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对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可以申请离婚。那么,既然可以离婚,自然而然的也就可以复婚了。申请复婚和申请结婚的手续差不多,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复婚是指已经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共同到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重新办理结婚登记的行为。复婚时,男女双方携带户口本、身份证、3张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三)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