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婚姻家庭 > 离婚经济适用房怎样分割

离婚经济适用房怎样分割

2023.11.02 婚姻家庭 126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离婚经济适用房分割方法如下:
1、经济适用房属于个人的,归个人所有;
2、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夫妻协商分割,协商失败的,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割。虽然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购房款的,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报告编号:NO.20231102*****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经济适用房离婚怎么分割

    离婚时可以通过夫妻协议的方式分割经济适用房,也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予以分割。如果夫妻选择起诉分割的话,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按照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参照照顾女方、照顾抚养子女一方、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归谁。

    潘卫国律师 2020.03.31 2883人看过
  • 离婚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

    在解决经济适用房离婚怎么分配,归谁的问题后,最重要的就是解决离婚房产的补偿问题了。在解决离婚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对另一方的补偿问题时,就需要分情况来进行说明。

    赵彪律师 2019.08.23 1138人看过
  • 离婚时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

    解决经济适用房怎么分配,离婚归谁的问题,首先需要确定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是一方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顾斌律师 2018.12.12 1393人看过
  • 离婚时经济适用房怎么分割

    离婚时经济适用房的分割情况如下: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离婚时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2、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离婚时也是先由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如果协商不成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3、一方婚前申请购买并支付部分购房款,婚后夫妻交足购房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购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补交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对于共同财产部分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分割方式与上述两种情况相同。4、一方婚前购买并已支付全部购房款的房子认定为个人财产,房屋应当归买受人所有,离婚时不对房产进行分割,房子归一方所有。

    案件分析律师 2024.01.16 84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离婚后如何分割

    1、离婚时可以通过夫妻协议的方式分割经济适用房,也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予以分割。2、如果夫妻选择起诉分割的话,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按照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参照照顾女方、照顾抚养子女一方、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归谁。

    顾斌律师 2022.06.07 264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离婚时经济适用房的分割方式如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的经济适用房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应均等分割;若是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应按照现在的房价进行均等分割。

    赵彪律师 2022.03.25 875人看过
  • 离婚时经济适用房该如何分割

    经济适用房怎么分割,首先需要确定经济适用房是一方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2、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唐海燕律师 2021.03.17 798人看过
  • 夫妻离婚时的经济适用房怎么分割

    如果经济适用房是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或者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如果房子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房子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赵彪律师 2022.06.21 167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离婚怎么分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2、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3、一方婚前申请购买并支付部分购房款,婚前所支付的购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王亚芳律师 2019.08.12 1097人看过

赵彪

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

赵彪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 27698

    精选解答
  • 28368522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离婚时怎样分割经济适用房
    10年婚姻走到尽头,一套买进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让本想平静分手的他们互不相让。怎样分割这套房子,才能让双方都不觉得吃亏?李女士与刘先生结婚10年,最近感情出现了危机,夫妻俩到法院闹起了离婚。“其他都没有什么争议,平平静静地谈妥了。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房子该怎么分。”李女士说,几年前,他们夫妻买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房子是丈夫单位自建的,面积120平方米,购房款45万元。...
  • 经济适用房离婚如何分割
    如果一方在婚前就提出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并且自己支付了部分购房款,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剩余的购房款,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婚前所支付的购房款所对应的房屋价值应该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而对于补交的房款所对应的房屋价值,则应被认定为夫妻间的共有财产。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离婚时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经济适用房离婚怎么分配
    据统计,因为房价的居高不下,房产已然成为离婚财产纠纷的焦点。随着国家政策的出台,经济适用房离婚怎么分割不仅是社会的热点,也成为司法的难点。离婚时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经济适用房离婚怎么分配?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相关的内容,欢迎大家浏览,谢谢。
  • 离婚时如何分割经济适用房
    在现实社会中,由于现如今房价的居高不下,房产已成为离婚财产纠纷的焦点。随着国家政策的出台,经济适用房离婚怎么分割,不仅是社会的热点,也成为司法的难点。离婚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在司法界引起不少争议,经济适用房分割问题究竟该如何解决呢?对此,华律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
  • 经济适用房离婚后怎么分割
    而补交的房款所对应的房屋价值则应被视为夫妇二人的共有财产。在处理这部分共有财产时,离婚时可以按照上述两种情况的处理方法进行分割。最后,如果一方在结婚前已经全额支付了购房款项,那么此种情况下,该房屋将被认定为个人财产,房屋所有权应归属购买人所有。在离婚时,无需对该房产进行分割,房屋所有权仍归属于购买人。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
  • 离婚时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经济适用房离婚怎么分配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最高人民司法解释则明确了具体财产的归属。根据法律规定精神,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参照1993年9月23日劳动部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的规定,属于劳动报酬性质的津贴、补贴也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2、生产、经营的收益主要包括劳动收入和资本收益。具体形式除设立公司、企业、办厂以外,还有承包、租赁、投资、个体经济等多种方式,从事上述活动的收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收益“知识产权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如果作者的作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尚未能出版或被采用,其即仅属于一方的精神财富,尚不具备物质财富的内容,故不能请求分割。但如作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然出版或被采用,由此取得的收益,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该收益实际取得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在离婚之后。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五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包括一方婚前或婚后的个人财产投资后取得的收益。投资性收益凝聚的是双方或一方的体力或脑力劳动的付出,虽然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双方的付出表现方式不同,但即使从事家务劳动的一方,对家庭收入的贡献不可抹杀,故虽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后收益应共有。这里需要提请注意的是对“投资”的判断。我们认为,只要这种“收益”由一方或双方的劳动付出所获取,就应认为是“投资”所得。我们注意到《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了:“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自然增值”理解不难,但这里的“孳息”我们认为应作限缩解释,比如虽然房屋租金在民法理论上属于“孳息”,但租金的获取也是需要对房屋进行经营后所获,故认定为“投资性收益”较为合适。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对于养老保险金,《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三条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应予支持。
  • 离婚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
    均分,无法出售的,不能分割。
  • 请问军队经济适用房离婚时怎么分割。
    你好,需要详细情况才能具体分析 ,可详细沟通下?建议委托律师帮你
  • 经济适用房离婚时可以分割吗!怎么操作
    您好,请问是否有房产证呢?经济适用房分割的关键就是如何确定房价的问题。如果经济适用房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得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具体的分割还需要具体的分析,如果您愿意让我了解更多情况,但不方便在这里透露个人隐私,可以与我沟通、让我了解您的意愿和下一步安排,我会尽可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离异后经济适用房的分割问题
    您好!我是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怀律师,专注于婚姻家事方面问题。 婚前的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一方的婚前财产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或转为一对一咨询,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