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离婚协议建议尽量约定详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探视时间和方式以及子女年满十八岁之后的教育费用,以期给子女最大程度的保护。
父母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探望权的行使时间及行使方式,协商不成可以诉至法院判决。 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不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子女。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为避免纷争,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应尽可能采用明确的时间、地点、方式等,以保证探望权行使的可操作性,避免产生误解。如:双方婚生女/子(年月日出生)随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X元,直到独立生活止。
异地离婚的孩子如何探视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如果无法协商的可以由法院判决。法院在判决探视权如何行使时要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如果探望权的实现有害子女的健康成长,或者有违子女意志,子女有权申请中止探望。
离婚后小孩的探视权问题应当由父母双方根据实际情况来约定。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可以对孩子探视权的问题进行约定,可以约定具体的探视时间、探视次数、探视方式等。
离婚协议中可以这样约定探视权:双方婚生女/子(年月日出生)随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多少元,直到独立生活止。男方每月享有两次探视权,在每个月的单周五,根据女儿的意愿,在协议的地点探视女儿。遇有特殊情况,探视时间、方式由双方约定。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约定:第一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探视权及探视方式,夫妻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里约定探视权及探视权的实行方式方法;第二通过法院的判决探视权及探视方式,如夫妻双方对探视权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申请法院判决探视权及探视权的实行方式。在离婚协议中如何约定探视权,要根据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实际情况,根据未成年子女生活学习的习惯等因素综合考虑,比如有的夫妻双方约定,每周周六上午八点到晚上七点由探视一方带孩子;有的夫妻约定,每月的最后一个周末从周六早上八点到周日晚上七点,由探视一方陪伴孩子;有的夫妻约定还暑假由探视一方带孩子一起生活。每一个家庭每个未成年子女的实际情况不同,约定的探视权和探视方式都不相同。父母双方都是为了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子女有权享受到父母双方的爱,如果在探视权上产出矛盾,这样受伤害最深的还是子女。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离婚后拒绝另一方的探视,或者阻挠另一方的探视,甚至怂恿孩子拒绝见另一方,法院在执行探视权的案件中会根据不同案件情况针对处理,对于一方故意阻挠另一方探视子女的,先说服教育,如果不改正则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
探视权是指法庭授予无生活监护权的父母一方的、对其子女进行经常性看望的权利。通常情况下,只有在法庭审理案件后认为进行探视会严重危害子女的身体、精神、道德或感情的健康时,才会拒绝授予无生活监护的父母一方探视权。
有子女的离婚中,探视权是离婚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但是由于探视权的行使需要父母双方的配合,结合子女的生活、教育情况来确定。且探视权会随着父母关系、子女状态的变化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