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双方都无能力抚养孩子的,离婚后孩子可以由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来抚养。夫妻离婚后,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离婚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两周多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1、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2、2-10周岁的孩子,可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考虑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3、10周岁以上的孩子,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对于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法院一般按照适合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不满两周岁的归女方,有特殊情况的除外。子女已满两周岁,父母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不满两周岁的归女方,有特殊情况的除外。子女已满两周岁,父母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夫妻离婚,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方和母方都要求随其生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的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平时随其生活的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其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