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婚姻家庭 > 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的

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的

2023.03.09 婚姻家庭 365人浏览举报
解析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不能一概而论,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报告编号:NO.20230309*****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第一、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照月按法院的判决或者是双方的协议的数额来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第二、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

    顾斌律师 2019.08.20 1409人看过
  • 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对于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协议离婚后的抚养权一般综合衡量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等各种因素。协议离婚时抚养权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可考虑向法院起诉。

    上海恒善律师事务所 2023.01.31 311人看过
  • 离婚的孩子抚养权归谁

    分三种情形回答:对于两周岁以下或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赵彪律师 2019.08.26 1302人看过
  • 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离婚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等。

    王陈臣律师 2019.08.09 1463人看过
  • 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 2018.11.29 1452人看过
  • 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房子就归谁吗

    并不是说孩子抚养权归谁房子就归谁,两者没有必然的关联。但在个案中,有时双方为了能离婚,会达成一些妥协的条件,双方自己协商同意孩子抚养权归谁,房子就归谁,这是双方协议的结果,不是法律的规定。

    赵彪律师 2019.09.02 3899人看过
  • 离婚后的孩子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所以,如果女方没有上述不宜抚养的情形,是可以得到孩子的抚养权的。

    案件分析律师 2024.01.10 317人看过
  • 怀孕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是归谁

    1、孩子抚养权归母亲所有。2、离婚后,子女不满两周岁的,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3、如果母亲生下孩子后,其有抚养能力不尽抚养义务,或是因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不适宜再继续抚养孩子,而父亲要求直接抚养孩子的,法院也可以让父亲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顾斌律师 2022.08.31 254人看过
  • 离婚孩子抚养权应该归谁

    离婚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等。

    顾斌律师 2019.08.12 1393人看过

赵彪

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

赵彪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 26205

    精选解答
  • 30673528

    阅读量
咨询律师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