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双方离婚之后,对方拒绝让您探视孩子,此时您有权向法院提出探望权诉讼。在行使探望权的过程中,由被抚养方负责直接照顾孩子的一方负有协助之义务。如若直接照顾子女的一方未能履行协助探望的责任,或是采取种种手段阻挠另一方实现探望权。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离婚后若对方不让见孩子,可起诉。先确定对方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管辖,再准备起诉状、离婚证明、亲子关系证明等材料,提交材料立案后,法院审理判决保障探视权。

对于探望权的强制执行并非普通意义上的强制执行,法院并不能直接对子女的人身或探望行为实施强制措施,而仅限于对那些拒绝履行协助义务,阻碍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相关个人及机构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手段。通过这些强制措施,迫使那些拒绝让您与孩子见面或者阻止您探望孩子的一方,必须协助您实现探望权。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在未离婚时,一方不让见孩子可起诉,探视权法定,未直接抚养方有探视权且不应被剥夺。遇阻碍可起诉,需提交证据,法院受理后会综合考量作出判决,确定探视相关事宜,保障探视权和孩子成长。

起诉离婚未判离时,一方不让另一方见孩子通常违法。父母对子女有法定探视权,离婚不消除亲子关系,起诉离婚阶段双方仍是法定监护人。被阻止方可先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