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是怎么规定对离婚孩子的探视权的?离婚后,如果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也是华律网小编在本文详细讲述如何行使探望权和探望权的规定。离婚子女探视权一、探视权时间、婚姻法离婚探视权的规定1.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
探望权是指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母一方,依法享有的在一定时间、以一定方式探望孩子的权利。在实际生活中,探望权的最大症结往往在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
夫妻离婚,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是依法享有法律规定的探望权的,可以 探视孩子,监护人一方不得无故拒绝,阻止其探视,如果探望权被拒绝了,该怎样维权呢,现在就让华律网小编来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吧。
父母离婚后,孩子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而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享有子女探望权的权利。不过,在具体行使这种权利的时候,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那到底行使探望权有什么原则呢?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行使探望权有什么原则根据新修订的《婚姻法》第三
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尤其要说明在分居期间,夫妻双方不再有义务与其丈夫或妻子同居。协议中要说明子女有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承担以及探望权如何行使?可以对分居期间的财产进行约定,如无约定或无法达成协议,则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若同意,可以在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