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后探视权规定:主体为不直接抚养方,方式时间协议或法院判,直接抚养方有协助义务,如遇不利于子女情形可申请中止,以保障子女最大利益为出发点。

本文华律网小编将详细介绍探视权的行使,涉及行使探视权的主体、程序和方式,欢迎浏览。探视权怎么行使(1)明确探望权的主体。探望权的主体,是离婚后不与子女生活在一起并与子女保持有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的父母。由此可见,父母行使探望权是有条件的:首

浅议探视权的行使与维权探视权,又称探望权或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视权制度正式确立于2001年4月28日《民法典》,其中规定夫妻离异后

如何行使探视权协议离婚因为它的快捷方便,成本低,冲突相对较少,成为了许多欲冲出围城的人们的首选。但人们在看到其积极的一面时,往往忽视了其不利的一面。那就是一旦离婚后,一方不履行或消极履行协议该如何处理,目前大部分人有个误解,以为手中握有离婚

离婚后孩子探视权行使要遵循法律和实际情况,可通过双方协商确定,本着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原则就探视细节协商并形成书面协议;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探视要按约定或判决进行,一方不配合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