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探望权,涉及到直接抚养一方和子女的利益,因此有必要确定探望的时间、方式。我国法律在确定探望的时间和方式的问题上,规定了父母协议和法院判决两种方式,并且确定了“协议优先”的原则。
离婚后可以协商探望孩子,离婚后对子女探望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权利,可以进行协商。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后行使孩子的探望权的规定是: 1、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2、行使探视权需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3、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离婚后,孩子探望权的确定方式为:一般是由当事人协商决定的。法律规定,孩子探视的时间和方式由当事人自由协商决定,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离婚后,子女的探望时间具体如下: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离婚后行使孩子的探望权的规定是: 1.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2.行使探视权需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3.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离婚后,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