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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怎么办?

2021.09.24 婚姻家庭 1897人浏览举报
解析
根据法律的规定,对孩子的探望权是法定的,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不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因另一方的阻挠看不到孩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确认自己享有对孩子的探望权及具体探望方式。如一方拒不履行关于探望子女的判决的,权利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将依法将义务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或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所以,建议无论在协议离婚起诉离婚阶段,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务必重视孩子的探望权问题,需事先进行详细、细致的约定,并具有可操作性。避免为了探望权纠纷又单独提起诉讼,造成诉累,最终需要的还是双方能够好好协商沟通,以免对孩子造成二次伤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
报告编号:NO.202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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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斌

河北宾鸿律师事务所

顾斌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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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了,对方不让看孩子
    协商不成起诉
  • 离婚了对方不让看孩子
    探视权受法律保护,如果对方干扰了,可以搜集证据通过诉讼解决。法院一般会有比较能够执行的判决。
  • 离婚了,对方不让看孩子
    可以起诉 有探视权
  • 离婚了,对方不让我看孩子
    先协商,协商不成就探视权可以起诉。 探视权诉讼的流程: 一、在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让探望孩子的两年内提起诉讼,申请法院执行。 二、向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起诉时准备好起诉状和材料证据。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
    您好!  第三十二条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由此可知,探视权的行使是有法律保障的,如果对方不允许探视子女,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司法解释中的“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探视权最根本的是照顾子女,所以不能借此对子女身心有任何损害。   探望权的实现除当事人协商外,主要的行使方式为强制执行。《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抚养、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协助执行的责任。法律通过这条规定,对探望权赋予了强制执行的效力。   当然,一般来说,离婚争议解决后,一般除非必要是不会诉至法院强制行使探视权的,日常生活中,可以跟对方进行沟通,还可以跟对方家里的老人沟通,借以获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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