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约产生的彩礼应该退还吗?问:妹妹经人介绍与张某相识。后经媒人之手两次转给我们彩礼现金共40000元。后因双方无共同语言,婚约解除。男方向我们索要彩礼未果,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令我们返还彩礼。请问,我们是否应该退还彩礼?答:婚约是依据当

离婚时彩礼是否退还依具体情形判断。符合双方未办结婚登记、办登记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法定情形的应退还,否则一般无需退还。即便符合,退还数额也由法院综合多因素酌情确定。

离婚时彩礼是否退还依具体情形判定。一般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却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可能退还。若无上述情况且共同生活过,通常无需退还。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多因素判定。

现在我们国家还保留了古代三书六聘之的传统,现在衍生为了彩礼,男女成婚前或者成婚时都要给付一定的彩礼和嫁妆。但是这些钱财是否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呢?在离婚时这部分的钱财能够退还吗?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未领证、举行婚礼后“离婚”,彩礼通常应退还,但要综合具体情况判断。法律规定未登记结婚条件未成就应返还,实际判定会考虑共同生活情况、彩礼用途及给付人生活困难等因素,退还数额由法院按公平合理原则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