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申玉淑律师:婚姻家事领域的专业护航者
申玉淑律师,法律硕士,北京德和衡(长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在婚姻家事法律领域有着18年的深耕经验。她身兼数职,是致公党湖南省委会妇女委员会副主任、湖南工商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兼职教授、法学硕士校外导师等,还是湖南省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长沙市律协第五届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申律师办理离婚案件和咨询近千例,调解率高达95%。她不仅从法律角度维护当事人权益,更积极投身妇女维权事业。其深谙婚姻家庭经营之道,庭审经验丰富,擅长从情感、心理、法律多重角度与各方有效沟通,促成和解、调解,修复家庭关系。
一、案件整体概况
本案是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申玉淑律师担任被上诉人吴先生的代理律师。案涉房屋是吴先生与张女士婚姻存续期间,以女方亲属名义购买,双方签有《合作购房协议》,约定吴先生全额出资并享有全部处置权,此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人协议离婚时,《离婚协议书》明确规定案涉房屋归吴先生所有,女方应在离婚后30日内配合过户,违约方需承担对方律师费、诉讼费。
二、本案核心争议与办理阻碍
核心争议在于离婚协议的履行。离婚后,张女士无故反悔,要求将房屋直接过户至婚生子名下,遭拒后拒绝履行过户义务,导致房屋产权长期无法变更。办理过程中的阻碍主要是对方主张离婚协议系受胁迫签订、房屋为其个人出资、不应承担律师费等。
三、律师分步办案实操方案
1.证据梳理:全面梳理合作购房协议、离婚协议、银行流水、还贷记录、税费凭证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房屋归属与协议合法有效。
2.庭审抗辩:针对对方主张,有力抗辩。指出离婚协议签订时有律师在场不存在欺诈胁迫;房屋为婚内共同出资购置非个人财产;张女士拒不配合过户构成违约应承担律师费。
3.二审应对:二审中继续严谨应诉,针对对方提交的不实证据逐一质证,指出其不具备真实性、关联性,无法达到证明目的。
四、案件最终处置结果
一审法院采纳申律师全部观点,判决吴先生清偿剩余贷款后,相关方配合办理抵押注销及过户手续,张女士支付律师费1万元。对方不服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定一审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五、同类纠纷法律提醒
在涉及婚内借名代持房产等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签订清晰合法的协议至关重要。同时,要注重证据的收集与保存,以保障自身权益。一旦发生纠纷,应及时委托专业律师,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尊重契约精神,确保法律公正得以实现。
申玉淑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丰富的实务经验,成功为当事人解决难题,在婚姻家事领域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专业护航。
关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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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玉淑律师
北京德和衡(长沙)律师事务所执业地:长沙
律师简介
申玉淑律师,女,汉族,法律硕士,致公党员,联系电话:13755116659
北京德和衡(长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致公党湖南省委会妇女委员会副主任,湖南工商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兼职教授、法学硕士校外导师,湖南省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长沙市律协第五届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申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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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6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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