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个人财产还是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为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等。
婚前个人财产在结婚后还是属于个人,不会变成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不进行分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产中的个人财产可以按照遗嘱进行分配,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规则分配。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为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等。
离婚后两个人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如果是一方收到人身损害的赔偿或者补偿以及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那么也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前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婚前的个人财产就始终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