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给孩子改名的流程有以下这些:(1)需要和孩子生父或生母协商,并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2)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
离异孩子改名,应当与生父协商一致,否则不能变更。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户主或者是本人都可以申请变更登记。
父母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籍、离婚证到公安机关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如果子女满十八周岁,可以由其本人直接携带以上资料办理。
离婚后孩子改名需要父母统一然后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户口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1.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更改姓名需要带着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要有变更申请书和单位(街道办或者学校)开的变更。
父母离婚孩子可以改名字。离婚后孩子的姓名的更改,是需要经过生父以及生母双方的同意的。未满18周岁的人申请变更姓名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
证明材料: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
孩子改名字需要以下这些手续:1、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携带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变更申请书和单位开的变更姓名去派出所户籍科;3、经审查无误后由派出所上报分局再次审核即可。如果对方不同意变更孩子姓名,则不得擅自变更。
孩子改名字需要以下这些手续:1、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携带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变更申请书和单位开的变更姓名去派出所户籍科;3、经审查无误后由派出所上报分局再次审核即可。如果对方不同意变更孩子姓名,则不得擅自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