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婚姻家庭 > 离婚过错方的过错行为种类是哪些

离婚过错方的过错行为种类是哪些

2023.06.20 婚姻家庭 233人浏览举报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过错方的过错行为种类包括:
1、重婚: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2、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是指故意折磨、摧残家庭成员,使其在肉体上或精神上蒙受侵害。虐待可能表现为积极的、作为的形式,也可能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的形式;如打骂、恐吓、限制人身自由、不给饭吃、不给衣穿、患病不给治疗等。遗弃,是指负有抚养赡养扶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抚养、赡养、扶养的另一方拒不履行义务。遗弃是以不作为的形式出现的,应该履行义务而不履行,致使被遗弃人的权益受到侵害。
【温馨提示】如果您有咨询律师的需求,华律网作为您身边的法律服务平台,凝聚29万+高效率、服务评价好的专业律师团队,直接在线咨询我们,省时省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报告编号:NO.20230620*****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赵彪

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

赵彪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 26205

    精选解答
  • 30691342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离婚无过错方怎样要求过错方赔偿
    你好,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应当在离婚诉讼中一并提起。
  • 婚xx有转账行为的,离婚时属于婚姻过错方
    婚外情,这个概念很模糊。法律认可的是 “与他人同居” 才构成“过错”。 且这个“同居”对证据要求比较高。 而且基于对方“与他人同居” 这一过错的补偿并不大。 建议您把精力放到更重要的领域,比如查找对方是否有隐秘的财产等。
  • 无过错方离婚向过错方提出赔偿是否根据过错方的经济收入要求
    的经济收入要求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过错方起诉无过错方离婚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是否能判离
    你好,需要了解情况才能具体分析 ,可详细沟通下?建议委托律师帮你可选择下方专问咨询
  • 我是过错方,想离婚
    离婚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在《民法典》“离婚冷静期”的设定下,2021年1月1日之后,夫妻双方想要去民政局协议离婚,最起码要经过以下几道程序: ① 带着《离婚协议》,双方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申请离婚登记; ② 经过三十日期限,夫妻双方均不得撤回申请(注意,是可以单方去民政局撤回申请的,不需要经过另一方的同意); ③ 在第30天后的一个月内,夫妻双方一起去民政局领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②、③中的撤回,则意味着下一次申请必须重新再走一遍①②③三步程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所以说,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程序。如果双方决定进行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那么就不需要受离婚冷静期限制。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民事起诉状,第一部分需要写明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明诉讼请求,如请求离婚、小孩抚养权问题、财产分割问题。第三部分需要写明离婚的事实和理由; (2)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遗失的可以委托律师复印《结婚申请登记表》,并要求民政部门加盖印章; (4)小孩出生证或户口本; (5)相关财产证明,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 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的内容因人而异,需针对具体个案进行起草和完善。 起诉离婚,需要向法庭提交你们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下去的证据,同时如果对方有重大过错的,还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法律规定能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并判决离婚的情形包括: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司法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起诉解除婚姻关系。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