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男方转移财产,女方可以这么应对:
1、办理联名账户:关注家庭财产状况,对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大额财产,最好办理双方署名的联名账户,任何一方动用财产都要经过另一方的同意。
2、调查取证:如果发现可疑,对方有转移财产的嫌疑,那么应该充分利用财产知情权,到有关部门调查收取证据,还可以立刻向
法院申请调查,并且让对方做出解释,一般情况下,如果对方不能提供证据并进行合理解释的,就可以转移财产成立。
3、关注对外负债情况:关注夫妻双方对外负债情况,核实夫妻双方对外的负债情况,关注双方银行账户的资金进出明细;尤其是一方以自己名义开办的独资企业的账务,防止一方以企业亏损或者做假账的方式,虚构编造
夫妻共同债务。
4、申请财产保护:在
起诉离婚时,要及时申请财产保护。防止一方私自转移共同存款、变卖房产、汽车、股票等财产,可以向法院申请
财产保全。私自转移财产不光损害了一方的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社会的不良风气,必要的时候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要求对对方不分或少分共同财产:在离婚诉讼中,针对对方
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可以请求法院对对方不分或少分共同财产;已经转移的财产,请求再次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
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流程如下:
(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二)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三)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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