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求离婚的男女双方,应持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证明和结婚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2、符合条件的进行审查,审查后才会发给离婚证;3、在查明双方确实在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才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
受理申请:船舶登记业务主管在接受申请人的申请时,对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和船舶国籍的,确认申请的船舶登记内容在主管机关对本登记机关的登记授权权限范围内以,并符合《船舶登记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否则,不予受理,并告知其理由及应选择的船舶登记机关。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5.领取《离婚证》。
结婚登记的流程如下:一、男女双方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二、工作人员对提交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核。三、经审核,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确立婚姻关系。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在声明书上签名或按指印。4、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
申请人持相关的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后,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是《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受理。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初审。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
1、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2、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二)抵押登记申请书等;3、登记机关审核。
具体流程如下:1、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材料;2. 工作人员收到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决定。3. 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4. 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