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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法院管辖怎么规定的

2024.04.18 婚姻家庭 182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离婚法院管辖规定:
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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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键键律师 2019.01.02 894人看过
  • 涉外离婚的管辖法院是如何规定的

    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国内有住所或有居所,国内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2019.08.22 1024人看过
  • 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是如何规定的

    离婚案件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上海恒善律师事务所 2022.12.15 122人看过
  • 法院的管辖如何规定的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李键键律师 2019.08.31 1524人看过
  • 民事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是如何规定的

    民事离婚案件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丁嫣律师婚姻家事团 2022.11.04 112人看过
  • 涉外离婚法院管辖规定有哪些

    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李键键律师 2019.01.03 908人看过
  • 离婚财产分割法院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1、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管辖法院的确定原则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3、被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顾斌律师 2022.05.24 193人看过
  • 涉外离婚法院管辖有哪些规定

    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李键键律师 2019.01.03 1059人看过
  • 民事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离婚案件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程杰律师 2022.11.11 134人看过

顾斌

河北宾鸿律师事务所

顾斌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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