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所涉及到的财产分割问题可以通过相关程序予以撤回,前提条件为在离婚过程中,如有一方蓄意欺瞒或者有隐匿、转移财产之行为的,可依法向法院提起撤销诉讼。在离婚协议中对财产进行分割的规定以及当事人因离婚事宜而达成的关于财产分配的共识皆具法律效力。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若对财产分割有异议且申请撤销,可诉诸法院裁定。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若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则会维持原协议效力,驳回诉讼请求。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约定在一定情形下可撤销,包括存在欺诈、胁迫情形(受欺诈、胁迫方一年内可请求撤销)以及显失公平(法院会审慎判断),请求撤销要诉讼且提供证据,符合条件法院会重新分割财产。

史女士:我与前夫李某结婚已3年,感情却一直不和。今年3月中旬,我们达成财产分割协议,约定房屋归我所有,但我必须补偿10万元给他。离婚之后,我履行了义务,但李某却一直不肯协助我到房产部门过户。上个星期,我再次找到李某,他却要求重新对房屋进行分

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时效规定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协议离婚后反悔,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受胁迫则自胁迫行为终止日起一年内可撤销,重大误解的九十日内行使,超期或难获法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