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在任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即可,不是必须结婚登记地
一、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有关离婚的诉讼;
2、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3、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4、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由被告住所地管辖情形
1、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2、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您没有符合在原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的,那就只能去被告户籍地去起诉了。
你好,双方最好协商处如果协商不了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你好,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双方的户口在同一地的,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双方户口不在同一地的,到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均可。
必须到领结婚证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