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感情确已破裂,向法院提交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在陈述或答辩时,抓住根本要点,比如分局事实,或者夫妻双方在婚姻生活中不可调和的矛盾等,有针对性条理清晰答辩,给法官留下确实不适宜再成为夫妻的主观印象。
原告可以首先宣读起诉状,然后在法庭调查阶段,可以向法庭出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以及能够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在法庭辩论阶段,详细说明要求离婚的事实和理由。如果有必要,可以委托当地律师代理诉讼。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离婚案件中当事人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自己意思的以外,仍然要出庭参加诉讼,如果确实有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开庭时,主审法官会先问原告,而后问被告,进行法庭调查。开庭时,法官一般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对当事人发问,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建议您搜集证据委托律师进行辩护,这样较为稳妥。对于法官收受对方礼金的行为,可以向纪检部门投诉;如对法院判决不服,应在法定期限内上诉。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证据充分,一般二次起诉离婚是可以判离的。
诉离婚案原告代理人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是:审判长、审判员:xxxx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xx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与xx离婚一案的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后,本代理人依法进行了调查取证,原、被告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婚生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的负担。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离婚后由夫妻双方应当协议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当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及离婚案件实际情况进行答辩,提出自己的意见及理由。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