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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短信能成为证据吗

2022.01.06 婚姻家庭 1094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手机短信、录音、摄像等可以作为诉讼证据,单独使用证明力不大,仍有一些限制。手机短信、录音、摄像等要尽量保留原始载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条: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
报告编号:NO.202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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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彪

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

赵彪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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