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须有法定违法行为,包括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2、须有损害事实,即配偶一方的违法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无过错配偶由此而受到损害;3、须有因果关系;4、须有主观过错。
离婚损害涉及到的赔偿有: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过错方进行离婚损害赔偿,双方都有过错或双方都没有过错的除外。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会书面告知当事人享有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根据规定,具体情况包括:符合法律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等。
1、一般在几万元左右,离婚时,受害方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也就是说离婚可以要精神损失费。这是为了维护我国新型的夫妻关系,保护离婚时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惩治重婚、婚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离婚都可以要精神损失费,向过错方请求精神损失费赔偿需要一些法定的情形。2、根据离婚的实际情况,离婚在一些特定的情况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的。只有在婚姻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时候,受害方才能够请求精神损失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案件可以直接向对方或者是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婚姻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一)违法行为。作为人身伤害中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一,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二)主观过错。过错作为民事侵权责任构成的基石,在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中也具有同样的地位。(三)精神损害事实。(四)违法行为与精神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
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损害赔偿构成要件包括:违法行为;损害结果;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过错;离婚事实的发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