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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是否必须出庭

2018.12.14 婚姻家庭 1269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离婚诉讼直接涉及当事人人身关系,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与否的一项重要因素。而夫妻感情变化微妙,即便是有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无法体会和准确地表达当事人在特定环境下的意志变化。因此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本人应当出庭参加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62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报告编号:NO.2018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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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姗姗

江苏东银律师事务所

李姗姗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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