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问题,《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

涉外离婚的管辖法院规定:涉外婚姻离婚如果是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的,向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是在国外结婚并定居的,可以向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关于涉外离婚的管辖法院是怎样规定的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涉外离婚的管辖法院规定的具体内如下:涉外婚姻离婚如果是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的,向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是在国外结婚并定居的,可以向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关于涉外离婚的管辖法院是怎样规定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知识产权中包括了商标、专利以及著作权,针对实践中不同的知识产权案件,当事人在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必须要知道法律规定的管辖法院是哪个。接下来,针对这个问题,华律网小编为您做详细解答。

离婚案件管辖法院有相应法律规定,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特殊情况如被告被注销城镇户口、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起诉等,有不同的管辖规定,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一年也有相应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