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锋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现任职于
北京盈科(
成都)
律师事务所,担任
火灾诉讼团队负责人、高级合伙人等重要职务,还是
四川省第一届火灾调查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常年法律顾问。他专注处理重大、复杂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尤其在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与索赔领域经验丰富,已成功代理案件超600起。
2024年10月,成都市
双流区一大型家私库房突发大火,财产损失惨重。房东张某某将租户王某某及其
公司、张某某及其商贸行告上法庭,索赔433万余元。张某某坚称火灾是租户承租区域内电气线路故障所致,租户作为承租方和管理者,应承担全部责任。王某某一方面临巨额索赔,陷入孤立无援的困境,此时他们找到了刘锋律师团队。
刘锋律师接手案件后立即行动,迅速开展调查。他制定了精准抗辩策略,准备从多个方面为租户洗脱责任。刘锋律师发现,起火点的配电箱由房东张某某安装并拥有产权,属于公共设施。根据“谁所有,谁维护”的法律原则,该线路的维护管理责任明确归房东张某某。
此外,刘锋律师还通过梳理大量证据,揭示了房东的多重过错:案涉建筑未办理
消防验收手续,消防设施如消火栓在火灾时无法正常供水;张某某允许无资质人员私拉乱接电线,并且明知线路存在跳闸等安全隐患却未及时整改;房东擅自将工业库房改为多业态商业用房并违法搭建,大大增加了火灾风险。
在此案中,涉及多个重要
法律知识点。“谁所有,谁维护”原则是
侵权责任中关于物件致人损害责任的基本规则。对于房东有产权的公共设施,房东有义务确保其安全运行和定期维护。如果因该设施故障导致他人损害,房东要承担相应责任。同时,根据《消防法》的规定,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单位未依法进行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该案中,房东未办理消防验收手续,明显违反了此规定。其允许无资质人员私拉乱接电线、对隐患不整改以及违规改建等行为,都违反了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火灾发生和损失扩大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在庭审中,刘锋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充分的证据,有力地论证了租户一方对火灾发生并无过错,火灾根本原因在于房东对建筑安全的漠视和管理失职。最终,
法院完全采纳了刘锋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书明确指出,起火配电箱及线路由张某某安装、所有并负责维护,其未尽到管理义务是火灾发生的主要原因;同时,张某某违规改建、消防设施缺失等行为,导致了损失的扩大。法院认定王某某及其公司、张某某及其商贸行对火灾发生无过错,不承担任何责任,驳回了原告张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对于同类案件有维权要点与风险提示。维权要点包括:发生火灾后,及时收集与火灾事故相关的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相关文件、
证人证言等;依据
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厘清各方在火灾事故中的责任。熟悉相关消防法规和“谁所有,谁维护”等原则,有助于准确判断责任归属;火灾案件专业性强,涉及消防、建筑、法律等多方面知识,选择在火灾诉讼领域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律师非常重要。
风险提示如下:若未能及时、全面收集证据,可能在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火灾事故的责任认定往往较为复杂,可能存在各方互相推诿责任的情况。若不能准确判断各方过错,可能导致承担不必要的赔偿责任;诉讼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费用,如
律师费、鉴定费等。在维权前要充分考虑这些成本,评估维权的可行性和收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