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租赁房屋的维修费用应由出租人承担,在出租的房屋出现不符合约定的使用状态时,出租人须对该房屋进行修理和维护。但是房屋损坏由承租人的过错造成的或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检查和维修房屋的,维修费用应由承租人承担。
全楼业主必须承担楼顶的维修费用。在我国,民事权利与义务是一致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全楼业主对屋顶享有共有权利,可以对屋顶进行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
1、家电自身质量问题,由房东负责。2、属于具体使用不当导致,由承租方可负责。3、租赁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4、合同没有约定,可以平等协商解决。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出现漏水情形的,如果在保修期内的,由建设单位负责维修,如果过是保修期的,可以找物业进行维修,物业公司有维护的责任。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四十一条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出现漏水情形的,如果在保修期内的,由建设单位负责维修,如果过是保修期的,可以找物业进行维修,物业公司有维护的责任。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四十一条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在建筑物保修期间的,可以要求开发商修理。过了保修期的,找物业,申请维修基金进行修理。如果是因为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租房电器自然损坏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费,我国法律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查清漏水发生的原因,是解决这类纠纷的关键。楼上装修时不慎打漏了自来水管、未拧紧暖气出气口造成跑水,是生活中经常发生的情形,显然楼上对此负有全部责任,应承担维修和赔偿损失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