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可以建立双重劳动关系,但不能影响在本单位的工作,否则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可以建立双重劳动关系。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不能建立两个劳动关系,但我国法律并未强制要求劳动者只能建立一个劳动关系,能否建立两个劳动关系主要根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确定。
《劳动合同法》第 7 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 10 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的情形有: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两种:(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故意不签订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