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劳动仲裁机关受理仲裁案件后,会作出裁定,而裁定生效后,被执行人需要执行裁定书,但不执行裁定书的情况经常出现,那么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拒不执行怎么办?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有三种情况。双方服从则各自履行,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者可申请强制;劳动者不履行,用人单位也可申请,法院会让其履行,拒不履行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

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时间分两种。终局裁决,劳动者不服15日内起诉,期满不起诉则生效;用人单位有证据可30日内申请撤销,裁定撤销则不生效。非终局裁决,当事人不服15日内起诉,一方起诉时另一方收到应诉通知后,裁决书不生效,直至法院终审判决。

劳动的发生对于我国的发展来说是极为重要的,也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之一,那么在我国关于劳动人民的法律中,对于劳动仲裁的相关生效时间在仲裁之后多久才开始支付我们应得的赔偿款项呢?所以接下来让我们一起跟着华律网小编了深入的了解法律知识吧。

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一般不可申诉,有特定救济途径。一裁终局裁决,用人单位可30日内申请撤销;非一裁终局,当事人15日内可起诉,需符合条件并向有管辖权法院提出。生效裁决执行阶段,可通过执行异议等程序维权,要依具体情况选法律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