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劳动纠纷 > 劳动事务代理协议效力如何

劳动事务代理协议效力如何

2019.02.18 劳动纠纷 1164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1、人们将非法律职业的公民即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外的其他公民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制度,称为公民代理制度(本文讨论的公民代理仅限于民事诉讼)。对于诉讼代理人的范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可以成为公民代理人有以下几类:①当事人的近亲属。②当事人所在单位的工作人员。③当事人所在社区推荐的公民。④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公民。⑤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简称“五类人”)。对于“五类人”之外的公民与当事人签订的诉讼代理合同的法律效力,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导致在当前司法实践中产生模糊认识,不利于立法目的的实现。

2、理论界通说认为,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一样,是国家对诉讼秩序的管理与干预,属于公法规范,按照公法规范遵循“法无授权即禁止”的原则,“五类人”之外的公民与当事人签订的公民代理合同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按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为无效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
第六十五条 【委托形式】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第六十六条 【无权、越权代理的责任】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第六十七条 【违法代理的责任】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报告编号:NO.2019021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劳动事务代理必须签署劳动事务代理协议吗

    劳动事务,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行为,必须签署劳动事务代理协议的。劳动事务代理协议的主要内容是:双方的基本信息,姓名,地址,邮编,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代理的事项等等。

    袁超律师 2019.02.14 1277人看过
  • 劳动事务代理协议怎么写

    劳动事务代理协议的主要内容有,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双方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职务,联系电话,住址,身份证号码,律师的代理权限,律师代理费以及交纳办法,违约责任的承担,双方核对无误签字确认,写上日期。

    袁超律师 2019.02.11 1185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保障事务代理

    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是指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职业介绍机构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接受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个人的委托,代其联系并办理有关劳动保障事务的一种新型的管理与服务方式。根据协议,接受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个人的委托以下简称委托方),在一定期限内为委托方代管劳动者个人档案、代办劳动人事、社会保险等劳动保障事务的行为。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属中介服务性质,代理方与委托方之间不存在行政管理关系。

    袁超律师 2019.08.01 4531人看过
  • 劳动事务代理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授权委托书并无固定的格式要求,要想完整地表达意思,尽量规避风险,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基本信息,一般包括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性别、工作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

    袁超律师 2019.02.11 1101人看过
  • 在专利代理事务中专利代理机构或专利代理人违反专利代理规定如何

    1、可以请求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管理机关作出处理。2、专利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给予警告处罚:(1)申请审批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2)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的;(3)审查批准,或者超越批准专利代理业务范围,擅自接受委托,承办专利代理业务的;(4)从事其他非法业务活动的。3、专利代理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其所在的专利代理机构给予批评教育:(1)不履行职责或者不称职以致损害委托人利益的;(2)泄露或者剽窃委托人的发明创造内容的;(3)超越代理权限,损害委托人利益的;(4)私自接受委托,承办专利代理业务,收取费用的。前款行为,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专利代理机构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后,可以按一定比例向该专利代理人追偿。

    邓伟娜律师 2023.06.13 346人看过
  • 在专利代理事务中专利代理机构或专利代理人违反专利代理规定是如何的

    1、可以请求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管理机关作出处理。2、专利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给予警告处罚:(1)申请审批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2)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的;(3)审查批准,或者超越批准专利代理业务范围,擅自接受委托,承办专利代理业务的;(4)从事其他非法业务活动的。3、专利代理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其所在的专利代理机构给予批评教育:(1)不履行职责或者不称职以致损害委托人利益的;(2)泄露或者剽窃委托人的发明创造内容的;(3)超越代理权限,损害委托人利益的;(4)私自接受委托,承办专利代理业务,收取费用的。前款行为,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专利代理机构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后,可以按一定比例向该专利代理人追偿。

    邓伟娜律师 2023.05.22 212人看过
  • 双方代理的效力

    在交易中,当事人双方的利益总是互相冲突的,通过讨价还价,才能使双方的利益达到平衡。而由同一个人代表双方利益,可能会只反映了代理人一人的意志,难免顾此失彼。

    张福昊律师 2019.08.14 101人看过
  • 代理的效力是怎样的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民事法律行为产生的法律效果是归属于被代理人的,即代理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所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一切结果都归属于被代理人。

    李键键律师 2019.09.02 3430人看过
  • 无权代理的效力如何

    对于无权代理行为,被代理人可以追认该行为,使之确定地发生法律效力,也可以拒绝追认使之确定地不发生法律效力;善意相对人可以在被代理人追认前行使撤销权使之确定地不发生效力,如果相对人希望尽早确定其效力,可以催告被代理人予以追认。

    李键键律师 2019.09.02 1349人看过

袁超

北京市东元(沧州)律师事务所

袁超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劳动纠纷

  • 23083

    精选解答
  • 83659549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劳动事务代理协议效力如何
    劳动事务代理协议,属于合同的范畴,由合同法加以调整。当事人决定将劳动事务委托给他人代理的,需要签订代理合同。那么,劳动事务代理协议效力如何下面,华律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希望对您有用。
  • 2024劳动事务代理必须签署劳动事务代理协议吗
    我们知道,很多劳动事务,如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劳动诉讼,并不一定需要劳动者亲力亲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那么,劳动事务代理必须签署劳动事务代理协议吗今天,华律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 2024劳动事务代理协议怎么写
    在将自己的劳动事务委托给他人代理的,为明确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需要签订劳动事务代理协议。那么,劳动事务代理协议怎么写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提供了一篇范文供您阅读,希望对您有用。
  • 什么是劳动保障事务代理
    一、什么是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更多关于什么是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的法律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 劳动事务代理有哪些限制
    我们知道,劳动事务,如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仲裁等事务,有的劳动者可以委托他人代理行事,称之为劳动事务代理。那么,劳动事务代理有哪些限制呢?今天,华律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