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一般劳动案件是立案后45天内结案,疑难案件可以再延期15天,也就是最多60天出结果。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天内结束。
合同纠纷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劳动仲裁审理期限:自受理之日起45日内;案情复杂且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最长可延长15日。即最长为60日。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
诉讼离婚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诉讼离婚普通程序需要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开庭后一般六个月内出判决结果。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般在三个月内出判决结果。一般是拨打电话向办案书记员咨询案件的进度。民事诉讼中,法院开庭后可以当庭宣判,也可以定期宣判。
只要员工和单位劳动关系确认,那么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在申请之后最迟60日出结果。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劳动仲裁一般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出结果。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结案需经过以下程序:第一、仲裁委员会,对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在自立案之日起7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的规定,组成仲裁庭;第二、在开庭4日前,将列有仲裁庭组成人员、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