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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2020.11.25 劳动纠纷 1227人浏览举报
解析
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以下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报告编号:NO.20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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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章章

浙江天淳律师事务所

郑章章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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