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条款可以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
根据《劳动法》第19条之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有: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1、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告知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2、在一定的期限内双方进行协商。3、签订变更协议,载明变更的具体内容、变更的时间。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
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尚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以前,当事人就合同的内容达成的修改和补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签订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应该具有:1、协议双方的名字/名称和身份证明,2、合同期限,3、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4、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福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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