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订立的三项基本原则是哪些

劳动合同订立的三项基本原则是哪些

2021.09.18 劳动纠纷 1950人浏览举报
解析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报告编号:NO.2021091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

    聂俊律师 2018.11.10 670人看过
  • 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2)自愿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高星星律师 2019.08.14 2614人看过
  • 劳动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

    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主要有亲自履行原则、实际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以及协作履行原则等原则。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王汉杰律师 2022.09.19 276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有以下这些:一、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二、自愿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吴鸥翔律师 2021.01.19 4740人看过
  •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哪些

    合同自由原则,是指当事人可自由自主地决定合同事项,而不受他人的任何干涉。合同自由原则是由合同的性质所决定的,反映商品经济的本质要求。我国《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聂俊律师 2018.12.19 667人看过
  • 劳动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都有哪些

    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主要有亲自履行原则、实际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以及协作履行原则等原则。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王汉杰律师 2022.10.09 298人看过
  • 订立合同应遵循什么基本原则

    订立合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如下:一、公平原则。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二、诚实信用原则。讲诚实、守信用,是合同当事人在经济往来中应遵守的原则,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准则。

    聂俊律师 2022.11.09 374人看过
  • 刑法的三大基本原则是什么

    刑法的三大原则为:罪行法定原则。依据为刑法第3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罪行相适应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梁少铎律师 2019.04.23 16761人看过
  • 股权转让的基本原则是怎样的

    股权转让的基本原则只要分为三个,分别是股权转让自由原则、维护股东信赖原则、股权转让概括原则。股权转让中具体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七十一条中的规定。

    张福昊律师 2021.12.06 183人看过

袁超

北京市东元(沧州)律师事务所

袁超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劳动纠纷

  • 16905

    精选解答
  • 55421133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
     订立合同时,谈判双方都应遵循一定的原则,只有这样,合同的订立才有意义。1诚实信用的原则讲诚实、守信用,是合同当事人在经济往来中应遵守的原则,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准则。不诚实、不讲信用是经济交往中的大忌。目前,全国各级政府组织企业开展的“重合同守信誉”活动,就是为了促进合同当事人的诚实信用度,进而促进企业依法管理,提高市场竞争能力。2公平的原则在签订合同过程...
  • 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
    华律网小编订立合同时,谈判双方都应遵循一定的原则,只有这样,合同的订立才有意义。1公平的原则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
  •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了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那么,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华律网小编带你一起去
  •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制定及签署劳动协议时,必须秉持如下几项基本原则:第一是平等自愿与协商一致;其次,保证协议内容的合法性、公平性、平等自愿性、协商一致性以及诚实守信性;再者,也必须符合公序良俗的原则。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
    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有哪些?这是很多人都很关心,但是,却不太了解的话题。那么,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到底是什么呢?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是什么1.合法原则合法是劳动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所谓合法就是劳动合
  • 订立劳动合同有什么原则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 请问刑法三项基本原则是什么
    1、罪刑法定原则,2、罪刑相适应,3适应法律一律平等。
  • 民法的基本原则
    你好,具体可点击头像咨询陈律师
  • 关税征管的基本原则
    不是法律问题啊!,建议找律师为您维权,可以点击头像进入主页,联系薛律师。
  • 请问合同定立时和订立后均可以适用情势变更的原则吗?
    您好,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