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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变更后需要两份吗

2021.09.17 劳动纠纷 1136人浏览举报
解析
劳动合同变更后,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报告编号:NO.202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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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产房并不属于保障性住房,购买主体是特定人群,而不是社会大众,并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双方的借名行为合法有效。最终海淀区人民法法院做出判决确认王某1与父亲之间存在口头借名买房合同关系且借名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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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超

北京市东元(沧州)律师事务所

袁超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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