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为:能够反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是工资,而反映劳务关系的是劳务费。
劳动合同仅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而承揽合同、中介合同等都可以证明劳务关系的存在。
- 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三)劳动合同期限;
-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 (六)劳动报酬;
- (七)社会保险;
-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报告编号:NO.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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