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在协商解除、劳动者被迫离职、非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等情形下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付一月工资,半年以上按一年算,不满半年付半月工资。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劳动法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在四种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主动辞职;劳动者存在过错被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具体依实际结合法规判定。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有一种错误认识,认为经济补偿最多不得超过12个月。《违反和解除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规定两种情况下经济补偿不超过12个月,一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不过用人单位合理提前解除的,可以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例如员工违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5条第

法院支付令期限规定(1)拖欠属实的,可以在支付期限内(15日内)支付,避免进入强制执行程序。(2)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无效。因此在收到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