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三种情形下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赔偿,包括未签书面合同、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遇到这些情况,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收集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仲裁维权。

《劳动合同法》中未签劳动合同双倍赔偿条款:(一)用工超一月不满一年未签书面合同,从次月起付双倍工资;(二)违反规定不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从应签日起付双倍工资。双倍工资最多付11个月,以规范用工、维护关系稳定。

劳动法双倍赔偿常见情形有两种:一是用人单位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合同,从第二个月起付双倍工资;二是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主张赔偿要在时效内走合法途径并备足证据。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签书面合同,自用工超一个月不满一年,应每月支付双倍工资。计算基数不含加班工资等,最多赔11个月。满一年未签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不再支付。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书面合同,应支付二倍工资;违反规定不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也如此。双倍工资计算基数等有规定,计算期间从用工满一个月次日起至补订合同前一日,诉求有仲裁时效,要注意收集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