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年休假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的长短而有所不同,累计工作时间越长的,年休假的天数就越多。职工对于年休假的处理,可以选择一次全部休完,也可以分开休,一年内没有休完的用人单位按工资进行结算。
- 法律依据
-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报告编号:NO.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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