棘手的
离婚难题来袭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对夫妻,男方
二婚且婚前育有两子,女方初婚,婚后二人无共同子女。婚前感情本就薄弱的他们,婚后更是因生活琐事争吵不断,于2021年10月正式
分居。男方先后在2021年和2022年两次
起诉离婚,但
法院均判决不准离婚。双方曾私下达成离婚及
财产分割口头方案,约定男方补偿女方
社保费用,然而男方却未按协议履行,女方因此不配合办理
离婚手续。无奈之下,男方第三次委托徐燕律师起诉离婚。
当事人面临着巨大的心理压力,担心第三次起诉依旧无法解除婚姻关系。虽然双方财产争议仅为社保补偿3000元,矛盾看似简单,但司法实践中多次起诉仍存在不判离的风险,本地也有同类案件三次起诉不判离的先例。而且女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庭审中可能会主张双方仍有感情、有沟通修复空间,其抗辩理由虽模糊却有一定迷惑性。同时,私下协商的社保补偿无书面协议,若无双方当庭一致确认,补偿诉求难以写入判决。证据方面也存在问题,缺少书面分居协议和沟通记录佐证分居起始时间,社保补偿仅为口头约定,无书证固
定金额。
徐燕律师精准出击
面对这一复杂局面,徐燕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敏锐的洞察力,迅速做出了准确判断。她依据《
民法典》1079条新规:“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离婚的,应当准予离婚。”认定本案完全满足法定判离硬性条件,这也是本案不可复制的核心本地裁判优势。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
法律知识点:
-法条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五款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离婚的,应当准予离婚。
-通俗化解释:就好比两个人闹别扭要分手,去法院说要分开,法院觉得再给他们一次机会不判分手。结果这两个人又分开住了一年都没和好,这时候其中一个人再次去法院说要分开,法院就应该同意了。
-案例关联说明:在本案中,男方前两次起诉离婚未被准予,之后双方持续分居满一年,符合该法条规定的情形。该规则支撑案例中当事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判决离婚,成为了法院最终准予离婚的重要法律依据。
为了实现当事人的诉求,徐燕律师制定了一系列策略。在立案阶段,她完整调取前两次离婚诉讼全部卷宗材料,准确固定了分居、起诉时间线。庭审中,她精准引用民法典分居满一年判离法条,当庭巧妙引导原被告确认3000元社保补偿合意。在辩论阶段,她重点区分“私下协商反悔”与“感情无和好可能”,有力论证女方反复纠缠仅为单方诉求,不存在修
复婚姻的客观行为。
完美结局:一次性解决纠纷
经过徐燕律师的不懈努力,最终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判令男方在判决生效10日内支付女方社保补偿3000元,案件受理费双方各半承担。这场诉讼一次性解决了婚姻关系与小额财产争议,没有留下任何后续遗留纠纷,高效实现了当事人快速离婚、了结小额财产纠纷的核心诉求。
经验启示:做好风险防护
徐燕律师也提醒大家,前次不准离婚后,务必留存完整分居证据,如
租房合同、水电缴费记录、聊天记录等,确保分居满一年的事实可完整举证。婚内财产、补偿类口头约定风险极高,协商一致后尽量签署书面协议。多次起诉离婚间隔期内,避免频繁共
同居住、共同出行,防止对方举证双方仍有共同生活迹象。
在这场离婚诉讼中,徐燕律师凭借法学理论知识、实务经验和严谨的办案风格,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成功化解了难题。她在
苏州法律服务市场工作10年,专注民生法律领域,擅长处理婚姻继承、劳动
工伤、
合同纠纷、企业法律事务等各类案件。她坚持理论与实务结合,以硕士专业背景处理复杂案件,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如果你在法律方面遇到难题,徐燕律师会是一个可以考虑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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